岁末年尾,除了总结外,大家都还忙活着一件事,那就是清账,追追未还的债,催催到期的款。落袋为安,方才能过个丰盛殷实的年。
可是追债也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是遇到老赖,追讨催收千百次,他不还理由有千百个,真正让你体会什么叫做“欠钱的是爷”。遇到这种人怎么办,这对于债权人来说,真是一件烦心事。
个人追讨催收,对方软硬不吃,油盐不进,一副“我是欠你钱,但现在没钱”的表情能把你气死。打官司吧,一来二去,耗时费力还花钱,官司赢了还有追不回来钱的可能。
于是不少债权人为图省事省心,就借助于社会上一些讨债公司帮自己追债,而各种名头的讨债公司,也纷纷打着专业收债、快速有效的噱头,向有需求的人推销和吹嘘自己无所不能的讨债能力。
讨债公司在推销自己时,都声称会遵守法律,会用合法手讨债段,不会做违法的事情,更不会给委托人带来负面影响。但实际上,大家觉得他们会按照他们所讲的那样去讨债吗?
王某是本区的一小企业主,与在深圳某区的牛某有生意上的来往,牛某于2018年间从王某处累计购买了价值50万元的货物,但仅支付了货款20万元,尚拖欠30万元。
整个2019年,王某都在不停催收该笔货款,但牛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既不见面也不还钱。王某见状,遂联系了本区一家叫“虎琅咨询有限公司”的讨债公司帮其收这笔债务。
“虎琅”公司接单后,派两名女性员工通过微信约牛某吃饭,牛某在应邀吃饭时被王某及“虎琅”公司员工曹某、单某等堵在酒店包房。后双方协商还款不成,曹某、单某等便将牛某带回本区一酒店,将其关在一房间,继续追债。在带回本区和关在房间期间,曹某、单某等对牛某进行殴打,并威胁牛某将其约女性员工一事告知其妻子。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天一夜后,牛某被迫用随身携带的三张信用卡套现15万元交给曹某等人,并写下还欠王某15万元的一张欠条。整个讨债过程,王某在场,但对曹某、单某的上述行为未提出异议。
牛某被放后,遂报警。警方循线将曹某、单某、王某抓获。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单某、王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所以,讨债公司的合法手段只不过是一个幌子,他们通常通过跟踪、威胁、恐吓、甚至是非法拘禁等手段,帮委托人讨要债务,因为这样最快速有效,但这些行为明显已触犯了法律,会给委托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触犯刑法,就会导致委托人要跟他们一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联合下文,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因此,债权人要想追债,也应该通过走法律程序解决债务纠纷,不要让自己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